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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會績效評估

Board Performance Management

一、評估內容與運作

目的 : 為落實公司治理並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,建立績效目標以加強董事會運作效率,爰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十七條規定訂定本辦法,以資遵循。
評估對象 : 包含整體董事會(功能性委員會)及個別董事成員之績效表現。
評估方式 : 由董事會內部自評與董事成員自評,並由稽核室為執行單位。

1.本公司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五大面向:
(1)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(2)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。
(3)董事會組成與結構。
(4)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。
(5)內部控制。

2.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六大面向:
(1)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。
(2)董事職責認知。
(3)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(4)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。
(5)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。
(6)內部控制。

3.審計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五大面向:
(1)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(2)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。
(3)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。
(4)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。
(5)內部控制。

4. 薪資報酬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包括四大面向:
(1)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。
(2)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。
(3)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。
(4)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。

二、董事會績效內部評估結果(內評)

2024年1月業已完成董事成員、董事會、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之績效內部評估,擬於2024年2月提報董事會後揭露。